关于太原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019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 2025-10-18 来源: 太原市房产管理局 字号:[ 大 中 小 ]
| 信息索引号 | 012187431/2026-00011 | 分类 | 其他 | 公开日期 | 2025-10-18 |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并房复字〔2025〕39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尊敬的郭志强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城市园林绿化护绿体系建设的建议”提案收悉。您的建议,充分反映了您对城市生活品质关心和重视。经我们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关于您提出的“建立‘四位一体’联席会议制度”的建议。我市于2025年4月建立了市级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局际联席会议机制,市房产局牵头负责物业行业监管,指导各县(市、区)督促住宅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指导各县(市、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区域内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指导各县(市、区)对物业服务等级达标情况进行核查整治。
根据《关于印发太原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的通知》(并价服字〔2014〕67号),太原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不同等级对应相应的内容与标准,其中对“绿化养护管理”有着明确规定。包括绿化养护措施和工作计划、绿地杂草面积、存活率、开展绿化宣传等均有具体内容要求。按照联席会议要求,我们定期对物业投诉举报处理情况进行公开通报。
同时,建立本市物业企业“红黑榜”,通过核查整治物业服务等级达标情况,每月实时调整,并向社会公布。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有利于理顺、协调好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四方关系,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督管理,提高社区绿地的管理效益。规范了物业管理体系,理顺了物业管理机制。
下一步,我局拟计划申请对《太原市物业管理条例》进行修订。修订《条例》将进一步规范街办、社区、业委会(物管会)、业主、物业企业等物业各方主体的权利义务,建立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框架下的物业管理体系,推动物业管理工作与基层治理相融合,构建全民联防时效机制,加大社区绿地管理。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市政府住房保障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太原市房产管理局
2025年10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