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太原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656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 2025-08-26 来源: 太原市房产管理局 字号:[ 大 中 小 ]
| 信息索引号 | 012187431/2026-00035 | 分类 | 其他 | 公开日期 | 2025-08-26 |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并房复字〔2025〕6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尊敬的刘艳菊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对老旧危楼改造的建议”已收悉。收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将相关情况向您答复如下:
您的这一建议提得很好,充分体现了您对我市城市危旧房改造工作的关怀和关注。城市危旧房改造是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底线工程,是提升居民福祉、完善城市功能、推动可持续发展和经济提质增效的综合引擎,对实现城市高质量发展与人民美好生活至关重要。
近年来,我局一直高度重视城市危旧房改造工作,根据工作职能,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城市危旧房基本情况
2023年三季度,我局根据住建部、省住建厅统一安排部署,依托“全国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系统”,组织各县(市、区)对城市(含县城)建成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C、D级危险住房等进行了摸底调查,全市共摸排危旧房数量7291套、39.99万平方米,其中C级4933套,占比64.3%;D级1894套,占比28.4%;非成套464套,占比7.3%。
鉴于国家对城市危旧房改造的具体支持政策和资金尚未确定,为统筹好既有存量和规模增量这两个改造方向,我们初步拟定先申请资金再项目落地,视资金到位情况逐步开展改造工作。
二、改造分类方式
按照房屋危险程度,我市初步拟定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分类进行改造。
(1)对于D级危房和非成套住房
若原场地空间、用地、资金等条件允许的单栋住宅楼,可以按照“原址、原高度、原面积”等原则进行复原建设;对多栋或集中连片房屋,可以允许适度放松建筑高度、建筑容量等管控条件,进行重新建设;若原场地条件不允许新建,则采取异地安置或货币化安置方式。
(2)对于C级危旧房
优先采用维修加固的方式进行改造,对结构隐患严重、改造不经济和不具备条件的房屋或居民改造意愿强烈且具备实施条件的区域,也可拆除重建。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工作总体思路。借鉴他市经验,我市危旧房改造下一步工作总体思路为:由政府“大包大揽”的改造方式,转变为政府引导支持、提供服务,居民自筹为主、自主更新的方式。
二是近期项目谋划。考虑资金困难等问题,明年初步谋划18个项目、411套,总投资约为2.88亿元。同时,根据国家政策和资金情况,适时启动其余危旧房改造工作。
三是着手建章立制。我们已开始起草我市危旧房改造相关政策,探索实施适合实际的改造审批标准和实施路径。
四是积极筹措资金。继续和上级部门加强对接,积极申报专项债、补助资金等资金支持,同时探索“地方出资+上级补贴+居民自筹+市场参与”的资金筹集模式,拓宽资金筹集渠道。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此致
敬礼
太原市房产管理局
2025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