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太原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0418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 2025-08-14 来源: 太原市房产管理局 字号:[ 大 中 小 ]
| 信息索引号 | 012187431/2026-00021 | 分类 | 其他 | 公开日期 | 2025-08-14 |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并房复字〔2025〕23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尊敬的李秀峰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提升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的建议”提案收悉。您的建议,充分反映了您们对城市生活品质关心和重视。经我们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市房产管理局作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积极督导街道(乡镇)加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积极推动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针对有物业管理但质量较差小区,依法依规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按照《2023年度太原市社区物业管理能力提升工作方案》安排,今年我市将采取“新带旧、大带小、老旧零散打包捆绑小区”等形式,引导物业企业接管老旧小区服务,提高物业服务市场化、专业化水平。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市政府住房保障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太原市房产管理局
2025年8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