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太原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115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 2025-07-28 来源: 太原市房产管理局 字号:[ 大 中 小 ]
| 信息索引号 | 012187431/2026-00032 | 分类 | 其他 | 公开日期 | 2025-07-28 |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并房复字[2025]05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孙翘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转租以及应对恶意房东诈骗转租问题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并政发〔2015〕24号文件精神,房屋租赁管理及备案职能已于2015年下放至各县(市、区)住建(房管)部门,对一些租赁市场出现的具体问题,各城区住建(房管)部门会协调处理。近几年,在规范住房租赁市场方面,我们做了如下工作:
一、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方面。
近年来,我市坚持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陆续出台了《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并政办发〔2017〕79号)、《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太原市加快发展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实施方案的通知》(并政办发〔2018〕77号),逐步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建设,有力推动了全体居民住有所居目标的实现。2020年7月22日,我市成功入围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市,通过开展3年住房租赁试点工作,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房源筹集渠道多样、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
二、住房租赁市场监督管理方面。
1.我市在2020年入选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城市以来,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六部委《关于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意见》(建房规〔2019〕10号)及《关于加强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监管的意见》(建房规〔2021〕2号)等文件要求,针对我市市场化住房租赁企业实际运营情况,从严格企业登记备案、从业人员实名认证、加强企业内部管理、规范网络信息发布等方面强化政策指导,并依托试点期间建设完成的太原市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会同国家金融总局山西监管局印发了《关于开展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初步完善了我市住房租赁市场规范管理实施基础。
2.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西省规范整治住房租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印发了《太原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落实山西省规范整治住房租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工作的通知》,结合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加强跟踪问效等手段,持续推进工作开展,积极落实企业监督和市场规范,促进企业行业自律建设。
3.积极推进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工作开展,按计划完善政策实施流程,跟进市场摸底调查,逐步夯实住房租赁监管基础,从源头控制住房租赁资金风险,保障租赁权益人利益。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省、市要求,指导各城区住建(房管)部门开展加强城市租赁住房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并认真学习落实近期颁布的《住房租赁条例》,进一步规范住房租赁活动,维护住房租赁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住房租赁市场高质量发展。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住房租赁市场建设方面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我局虚心接受各界人士的意见和指导,积极探索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住房租赁制度,完善我市住房租赁市场服务。
太原市房产管理局
2025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