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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太原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251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 2025-08-18       来源: 太原市房产管理局       字号:[ ]

信息索引号 012187431/2026-00027 分类 其他 公开日期 2025-08-18
发布机构 文号 并房复字〔2025〕9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尊敬的赵志远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深化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的建议”已收悉。收到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将涉及我局职能的相关情况向您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积极落实国家住房保障政策,以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为抓手,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阶段性住房困难。

  一、基本情况

  2022年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以来,我市通过多主体参与实施、多渠道筹集房源,有效增加房源供给。截至目前,太原市共筹集(开工)房源36047套(间)、投入运营6173套(间),有效缓解了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阶段性住房困难。

  二、主要做法

  一是完善政策政策体系,强化制度保障。2022年以来,我市稳步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出台《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并政办发〔2022〕6号)、《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及办理流程(试行)》等系列政策,为我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提供了政策依据。我市实施意见中明确项目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后,按照相关规定享受税费优惠、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用水、用电、用气、供暖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等优惠政策。

  二是多主体参与实施、多渠道筹集房源,增加保租房供给。我市通过“三个一批”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努力实现多元化房源供应,有效提升保障覆盖面。其中:“招标筹集一批”,首创了公开招标方式,购买房地产项目库存商品房用作保租房,降低配套成本,形成快速供给;“新建改建一批”,按照“职住平衡”原则优化选址,在就业密集区通过新建、改建方式筹集一批保租房,优化户型结构,形成按需供给;“定向开发一批”,由市级平台公司在存量土地上定制开发保障性租赁住房。

  三是加强运营管理,为新市民、青年人群体提供优质服务。一方面,依据我市《实施意见》和《认定流程》,严格项目准入、强化建设管理。另一方面,加强对运营租赁企业的日常管理,指导运营企业提供优质房源和一流运营管理,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租赁住房市场租金,特别是对于应届毕业生给予9折优惠、针对引进人才85折优惠租金。此外,申请办理过程中,采取一站式智能化流程服务,看房、签约、续租、报修等全流程实现线上完成,管家服务全程在线,最大限度为承租的新市民、青年人提供便利。

  下一步,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住房保障领域决策部署,持续聚焦青年人等群体在住房领域面临的问题困难,务实功、出实招、求实效,助力青年群体在并安居筑梦。

  感谢您对我市青年住房保障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此致

敬礼

 


 

 

太原市房产管理局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