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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对太原市许东美寓房屋租赁有限公司经营风险的提示

时间:2025-11-11      浏览次数:        来源: 太原市房产管理局       字号:[ ]

广大市民朋友:

  你们好!经查,太原市许东美寓房屋租赁有限公司,该公司存在未按规定在属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即开展房地产经纪经营活动,违反了《住房租赁条例》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建议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谨慎与其合作,建议市民谨慎与其交易。

  为防范风险,现向市民朋友们进行风险提示:

  一、谨慎选择房地产经纪机构,可通过太原市房地产交易综合管理子系统(http://jygl.fgj.taiyuan.gov.cn/cyzt/api/web/index.html)查看公司情况,多渠道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和市场诚信度情况。

  二、增强避险意识,对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列入异常经营异常名录、未在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未使用政府资金监管账户,以及信用不良、存在违法违规记录、群众投诉反映集中的企业要谨慎选择,避免遭遇“黄牛”、“黑中介”、“不良中介”。

  三、慎重支付房屋相关费用,如:定金、租金、首付款、房源信息费等;建议市民朋友在支付之前请务必看好合同、协议中约定的相关内容,避免上当受骗。

  同时欢迎市民对我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及房地产从业人员行为进行监督。

 

 

 

 太原市房产管理局 

2025年11月11日